根据《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学校专利转让、许可交易价格参考标准”相关规定,我校有两项专利拟普通许可至泉州华达四方科技有限公司。经专利完成人与该公司合作洽谈,最终确定实施许可金额为5万元整(人民币伍万元整),两项专利成果手续完整,校方拟同意两项专利成果的实施许可。
1.专利名称:一种基于时空对抗生成网络的视频行为识别方法
2.专利名称:一种基于四元组损失度量学习的车辆再辨识方法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共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联系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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