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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和华侨大学共同建设,将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机构职能:

研究院管理委员会

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由厦门市科技局和华侨大学组成,成员共7名,其中厦门市科技局3名,华侨大学4名,主任由华侨大学派出,负责审议并决定研究院的重大事项。

技术委员会

是研究院的技术咨询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审议研究院的发展战略、研究开发计划,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审议研究院年度工作等。技术委员会由车辆与装备、光电子、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领域科技界、工程界和相关企业与经济界专家组成,其中依托单位华侨大学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中青年委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院长

对研究院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研究院的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研究院的发展战略、研究开发计划,决定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名推荐研究院副院长和技术委员会成员人选,核准流动人员的聘任或解聘。

综合管理办公室

是研究院的总窗口,是研究院运行的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院的日常事务, 负责研究院的运行管理,承接企业的技术难题、产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并组织技术开发与服务平台的团队去解决和攻关。

技术转移办公室

对华侨大学所拥有的前期研究成果,对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的技术产品,加快具有重大潜在应用价值的原创性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持续不断地为厦门市产业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承接企业委托项目及合同签订。

人才培养办公室

负责培养两个层次(工程硕士、本科)、两种形式(普通教育、业余)的应用型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重点开展订单式培养应用型技术人员,开设工程硕士班。

技术开发与服务平台

是研究院的研发与服务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完成各类纵向项目的研究,针对厦门市产业中的共性、关键性、核心技术进行攻关,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技术开发与服务依托平台下的各专业实验室开展。技术开发与服务平台组建车辆与装备研发中心、光电子研发中心、专用集成电路系统研发中心、软件研发中心、新材料研发中心、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心,这6个中心都挂牌于公共基础与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车辆与装备研发中心、光电子研发中心的实验室设在公共基础与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专用集成电路系统研发中心、软件研发中心的实验室设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新材料研发中心、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心的实验室设在材料与化工学科实验大楼。在条件成熟时,这6个中心都要建设成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些中心建设成省部级科研机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车辆与装备研发中心为研究院的主要组成之一,致力于车辆工程、精密加工技术、模具与数字化设计技术、电液控制技术等方向的研究。

光电子研发中心为研究院的主要组成之一,致力于LED器件、节能灯和LED照明、太阳能LED照明电路、硅基纳米光电材料、光电检测与控制系统等方向的研究。

专用集成电路系统研发中心面向消费类电子,开设IC全定制设计、半定制设计,IC低功耗设计、IP复用设计、SOC综合设计、软硬件协同设计等IC设计新技术的研究。

软件研发中心致力于智能数据分析与应用、嵌入式软件研发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新材料研发中心为研究院的主要组成之一,致力于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绿色环境材料等方向的研究。

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心为研究院的主要组成之一,致力于医药中间体的分离与提取、新型药物载体与新剂型、海洋药物、现代中药、抗癌药物等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