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12-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1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根据基础研究工作的整体安排,科技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实施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具有区域优势与特色、体现学科交叉综合的基础研究,以及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展的基础研究。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1.农产品性状改良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机制
2.能源高效利用与新能源探索研究
3.信息理论与技术相关科学问题
4.资源多样性与生态环境安全重大问题
5.地方多发疾病致病机理及防治新方法
6.高性能材料制备及新型材料性能研究
7.具有地方发展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符合重要支持方向,有创新思想,立题新颖,思路清晰,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2.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研究内容要突出重点,避免大而全。
3.研究队伍要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课题负责人为1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5.每个课题组只限申报一个课题。
三、申报程序
1.按照重要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课题,优先推荐创新性强的课题和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课题。
2.申报课题需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填写“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说明
评审工作由厦门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用由各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受理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自愿申请),于1215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4份(原件)报送至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0室科研处综合科(加盖学校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办理),以便我处汇总上报厦门科技局,同时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zhk@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现有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和课题负责人,以及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专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
2.前期研究专项课题执行期限为2-3年,课题经费概算一般为60-100万元。
3.申请书中不要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科研处综合科杨桦 6161213
电子邮箱:kyczhk@hqu.edu.cn
 
附件: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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