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公示
根据《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学校专利转让、许可交易价格参考标准”相关规定,我校一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拟转让给广州优米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专利完成人与该公司合作洽谈,最终确定转让金额为15万元整(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目前,该专利成果手续完整,校方拟同意该专利成果转让。
发明名称:N-取代- 4-(7-氯喹啉-4-氨基)-苯甲酰胺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和应用
发明专利号:ZL201210097663.0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7日,共1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致电。
联系电话:0592-6167618
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