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华侨大学重奖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
部门: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

    凡档案转入华侨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期间,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在其子刊、《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近日出台,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使更多的研究生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依据该奖励办法,华侨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三方面: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获得正式授权的专利及得到有关部门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

    其中,优秀学术论文类奖励标准又分六小类,除在Nature、Science、Cell正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万元,在其子刊、《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外,还包括在特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以及在一类A、B,二类A、B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也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优秀专利类方面,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0.2万元。

    研究生撰写国家级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对成果有实质性评价),每篇奖励1万元。撰写省部级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人批示(对成果有实质性评价),或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采纳且被出具证明,每篇奖励0.5万元。

    办法规定,研究生的优秀学术成果均应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优秀学术论文须扣除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发表的论文篇数。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毕业后一年内见刊的论文或获得授权的专利均可申报,超过毕业后一年见刊或授权的不予参评。参评学生在校期间需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办法称,公示期或评奖后的学术成果,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上报华侨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并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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